買賣房屋時,最令人頭痛的就是要繳納各式各樣的稅費,到底買房、賣房及持有房屋時需要繳納哪一些稅費呢?
又到了報稅、繳稅的時節,由於房屋有很多稅,包括房屋稅、地價稅,交易所得稅
房地合一等等,很多人搞不清楚,看到就頭疼。這邊整理持有與買賣房屋最常見的6種稅費(
契稅印花稅房屋稅地價稅土地增值稅房地合一稅),提供消費者參考。

在買屋時,買方要繳納給政府的稅及相關費用包含以下三種:

在房地產持有期間時,每年都必須繳納:

賣屋時賣方需繳納的稅費包含:

此兩種稅費動輒數萬至數十萬元,特別是短期投資者,務必將此費用納入成本的考量。

房屋買賣中買方與賣方所需負擔的稅費不同,一般來說,買方需繳納交易中的印花稅、契稅,以及房屋產權移轉後的房屋稅與地價稅。

 

賣方則是因房屋出售後,被課徵土地增值稅、舊制交易所得稅(新制為房地合一稅)。

 

其中,買方負擔的印花稅,指的是簽署不動產買賣契約後,須按照申報移轉金額現值的0.1%貼足印花稅票,才能辦理產權移轉登記,因此在過戶時就必須繳納。

 

契稅則是在買賣契約成立的30日內申報,需繳交契價(房屋評定現值不含土地)的6%。

 

5月須繳納的房屋稅,則是房屋所有權人在持有期間,每年徵收一次,會由地方稅稽徵機關寄發稅單,視房屋使用情形,以房屋課稅現值乘上適用稅率。

 

地價稅也是每年徵收一次,由申報地價乘上適用稅率,繳稅時間則在每年的11月。

 

陳繼先表示,無論是房屋稅還是地價稅,繳納期間都是1個月,逾期後每3日會加徵1%滯納金,最高加徵至10%。

 

若不小心忘記繳費,也不用太緊張,只要帶著稅單,趕快前往郵局之外的銀行、農會、信用合作社等代收地方稅款的金融機構,連同滯納金一起繳納即可,才不會讓滯納金不斷增加,白白造成荷包的損失。

 

至於出售房屋的賣方,土地部分會依照土地漲價總數額乘上適用稅率,在買賣契約成立的30日內申報、繳交土地增值稅,房屋部分則會依照房屋取得時間,決定是否課徵房地合一稅。

 

在2015年12月31日以前就持有房屋的賣方,房屋部分交易獲利,要在下個年度5月申報綜合所得稅時,併入財產交易所得一起申報。

 

2016年1月1日之後取得的房屋,則適用房地合一所得稅制,依照房屋買賣的總價,扣除取得成本、費用及土地漲價總數額後,乘上適用稅率,且應於產權移轉登記完成後的30日內申報納稅。

 

簡單來說,在2022年完成的房地買賣,若是房屋持有時間超過6年、也就是2016年前取得的房屋,要用舊制在2023年5月併入綜合所得一起申報;如果持有時間在6年之內,則要課徵房地合一稅。

 

房屋在售出前是否為自用住宅、出租、提供營業使用與持有時間,都會影響土地增值稅的適用稅率,以及房地合一稅的重購退稅資格,因此是否在該地設籍、設籍時間長短,也成為民眾在房屋買賣前應了解的節稅妙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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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料來源/永慶房屋